(2)东掌制
东掌制是晋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管理模式,由东家与掌柜合作,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,即东家出资,掌柜经营,伙友出力。财东一般不直接参与商号的经营管理,不干预号事。组成部分为东伙合作制、顶身股制和内部约束机制。东掌制产生于明朝中后期,顶身股制则产生于清乾隆、嘉庆年间,掌柜和伙计可凭自己的劳动入股,与东家的资本一起参加分红。
东掌制是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的先声和基础,是完全建立在信用体系上的一种管理制度。它的两大创新: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,二是设立顶身股。基于此,财东非常重视掌柜和伙友的选用。不仅制定了规范的选人标准和程序,还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。选人过程中推行“保荐制度”,把责任和保荐人联系起来,保证了所选人员的素质和能力。
版面上列有《选拔掌柜的程序》《选拔管理者的要求》《股东和掌柜的权利义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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